• 绿地泉集团
  • 绿地泉集团
  • 绿地泉集团
  • 绿地泉集团

版权所有 © 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  鲁ICP备12021446号-1 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济南

绿地泉景荣获“2009-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”称号

2011/12/23

12月21日,“2009-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表彰大会”在北京隆重召开,全国政协常委、中房研会长、中房协会长刘志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绿地泉景公司继2005-2006年度、2007-2008年度两次获得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后,第三次获得此项荣誉。    
  绿地泉景公司成立36年来,坚持诚信经营原则,坚守“责任如山,服务创新”企业核心价值理念,为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榜样,早在1998年就在全国率先推出 “商品房使用说明书”和“商品房质量保证书”服务承诺制度,并于2000年第一个报名参加国家建设部等单位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的“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承诺销售放心房”联合宣言大会。绿地泉景公司致力于维护规范经营、诚信运作的市场环境,公司尽力支持地方教育,帮困、助学,参与“慈心一日捐”等社会公益活动,公司先后为济南市无偿建设了18座中小学和18座幼儿园,为济南市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在诚信经营的同时,坚持诚信纳税,2011年前11个月累计向各级政府缴纳各项税费1.44亿元。
  诚信是企业生存的基础,也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。绿地泉景在坚持诚信经营的同时,自2009年改制以来,在2010年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,2011年截至12月中旬,累计完成合约销售额17亿元,较2010年全年增长92%。
  据了解诚信企业表彰实施办法,每两年表彰一次,2011年,中国房协在前两届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的基础上,修订了《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推介表彰活动实施办法》,并从9月起在全国开展此次评选活动,经过严格评审,最终全国37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7家房地产中介企业获得“2009-2010年度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”荣誉。